老虎人工繁育是刺激客户需求和持续非法贸易的主要驱动力之一,贸易物品主要是取自老虎和其他亚洲大型猫科动物的皮、牙齿、骨、爪和肉。尽管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方会议中 (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),各方达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:不应为了买卖老虎的身体部分及其衍生物而繁殖老虎,和老虎的人工繁育应被淘汰,不过商业性的人工繁育还是持续进行。
问题
取自人工繁育老虎的身体部分供应,不管来源是合法还是非法,使对老虎皮、牙齿、骨、爪和肉的需求持续下去。在中国、泰国、老挝、越南和南非有多于7000只被圈养的老虎。圈养设施种类很多,从小型后院到马戏团,由伪装成动物园的收藏馆到圈养过千只老虎的层架式家庭企业不等。很多消费者都偏好真正的野生动物标本,这意味着野生老虎和其他大型猫科动物仍然被偷捕。政府应遵从2007年定下的国际协议淘汰这些‘老虎繁育场’。然而,问题却恶化了。